我国在家具、板材、涂料等十环认证标准当中严格限定了VOCs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等的含量,那么什么是VOCs?VOCs是挥发性有机物的英文缩写,是指常压下能够以气态分子的形态排放到空气中的所有有机化合物(不包括甲烷)的总称。
VOCs的种类繁多,常见的VOCs有烃类(烷烃、烯烃和芳烃)、酮类、酯类、醇类、酚类、醛类、胺类、腈(氰)类等,涉及到数百种有机化合物。VOCs的排放源非常复杂,从大类上分,包括自然源和人为源。自然源主要为植被排放、森林火灾、野生动物排放和湿地厌氧过程等,目前仍属于非人为可控范围;人为源包括移动源和固定源,固定源中又包括工业源和生活源。
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,我国已经成为世界制造业大国。在工业生产过程中,涉及到VOCs排放的行业众多,特别是一些VOCs排放量大的重污染行业,如工业涂装(汽车、家具、造船、集装箱、家电、机械设备等)、包装印刷、光电产品制造、原料药制造、人造革生产、化学纤维生产等,我国在世界上都占有很大的份额,造成我国工业源VOCs的排放量巨大。虽然还没有准确的统计数字,但根据估算目前我国工业源VOCs的排放量已经接近或超过了二氧化硫的排放量。
此外,随着近年来我国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快速增加,移动源所产生的VOCs的排放量也占有很高的比例。很多种类的挥发性有机物(VOCs)具有光化学活性,排放到大气中会发生光化学反应,是形成细颗粒物(PM2.5)和臭氧的重要前体物质,增强温室效应,在环境中具有累积性和持久性等特点。
研究表明,不同地区的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在PM2.5细粒子中的比重占到了20%~40%左右,是造成大气复合污染,形成灰霾天气的主要原因。
除了影响颗粒物形成外,很多VOCs还对人体健康具有较大的危害作用。如苯系物易损害人的中枢神经和造血系统,造成神经系统障碍和血液病;多环芳烃有强烈的致癌性;腈类可引起呼吸困难、严重窒息、意识丧失直至死亡;硝基苯影响神经系统、肝、脾器官功能;二苯胺、联苯胺等进入人体可以造成缺氧症;有机磷化合物降低血液中胆碱脂酶的活性,使神经系统发生功能障碍。
目前,世界各国对大多数VOCs中的有毒物质尚未制定空气质量标准,尚无法检测和评价其在环境中的含量水平。因此,防范这些物质的环境与健康危害应主要通过控制污染源排放。